2005年9月15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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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婚买房出国 民警都要报告
本报记者 朱兰英

  本报讯 舟山市公安局近日出台了《民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》,要求公安民警在涉及结婚、房屋买卖、出国等7项个人重大事项时,必须作出书面报告。不报或不如实报告的,民警不得评为优秀。
  记者了解到,民警、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进行房屋买卖、装修、出租或参加集资建房;民警办婚礼或者操办直系家属的婚丧事情况;民警因私出国(境)及子女与外国人结婚或出国留学定居;民警遇到困难需要组织上给予帮助、支持的情况;民警或家庭成员从事经商办企业范围的事项……以上都属于该局要求民警在1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。
  据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,制定这个制度是为了有效遏制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。对于民警报告的内容,一般会予以保密,但报告受理组织有权要求当事人重新报告或者补充报告。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也成为民警考核、民主测评的重要内容,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,不得评为先进和优秀。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姚建彪律师认为,与普通公民相比,国家对公务员的个人财产等进行监督,应该属于队伍廉政建设所必不可少的内容,因此不存在侵犯隐私权的问题。只是,“腐败多与权力相辅相成”,这样的报告制度有无必要涉及所有民警,值得商榷。